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
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