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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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2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
普通 A 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 3,099,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的 0.61%,最高成交价为 19.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3,429,374 股。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857,343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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