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运用不超过 5 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流动性较
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罗正英、王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