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6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成功发行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
“22 平 01EB”)
;
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成功发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2 平 02EB”)。为办理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125,000,000 股、62,500,000 股 A 股股票分别划入“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
“担保及信托专户”),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该等股票及其孳息,以及
为了维持股票市值担保比例而向担保及信托专户支付的现金为本次发
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 、 2022 年 5 月 21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国
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约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发行人需维持股票市值担保比例
在130%以上(含130%),即担保及信托财产中股票的市值(标的股票价
格按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不含标的股票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
户期间产生的尚未收回的现金孳息以及发行人为了维持担保比例而向
担保及信托专户支付的现金),需不低于本期债券余额减去担保及信托
专户中留存现金后的130%。
今日公司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告知函:为使维持担保比例在
无限售流通股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1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为“22平01EB”补充标的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同时,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将持有的11,25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无限售流通
股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
户”,为“22平02EB”补充标的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累计为“22平01EB”
提供信托担保登记的本公司A股股票具体数量为147,500,000股,占本公
司股份比例为6.37%;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累计为“22平02EB”提供信托
担保登记的本公司A股股票具体数量为73,7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比
例为3.19%。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
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