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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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 1,162.25 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金狮国际贸易(青
    岛)有限公司、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741,000 万元,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1,654.10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5,643,246.22 元,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10420230000057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办理完毕。
金额 50,000 万元。
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5,979,220.63 元,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 0161200030-2023 年齐河(保)字 00036 号的《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办理完毕。
年 3 月 14 日,担保金额 50,000 万元。2023 年 3 月 30 日,金能化学与工商银行
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 年齐河(抵)字 0014 号,金
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十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室、507 室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
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元、净资产为 73,718,913.10 元、净利润为-486,180.60 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
   (二)工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担保期限: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金狮国际贸易(青
岛)有限公司、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741,000 万元,已实际使
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1,654.10 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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