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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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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