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君良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时,同意汤灏
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丁明山、杨金国、蒋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