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重
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聘任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的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聘任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
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
明》
 ,现暂由董事、总经理车德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待毕正亮先生取得相关证书后,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
效。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重庆燃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