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
司网站(https://www.goodix.com)发布了《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
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
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
关系。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汇顶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