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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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健坤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
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和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80.06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624.0500 万股,预留 156.0125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万辰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其他相关协议;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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