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盾量子
股票代码:68802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姓名:彭承志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C1 楼 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姓名: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C1 楼 3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姓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0172
? 股份变动性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彭承志及其
控制的企业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彭承志及上述三家企业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国盾量子/公司 指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彭承志 指 彭承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合肥琨腾 指 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合肥鞭影 指 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宁波琨腾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关系 指 彭承志与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
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有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彭承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无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说明
名称 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方式 0551-66180823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C1 楼 30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冯镭
出资额 1,844.2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96456783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4 年 7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7 月 8 日-2034 年 7 月 8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无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1,844.29 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冯镭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主要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合伙人类别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行董事;担任吉林省白山隆鼎农副
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担任长春
市雅思医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海量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
注:本表内所有人员国籍及长期居住地均为中国,且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名称 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方式 0551-66180823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C1 楼 301-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季节
出资额 33,484.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RTLJD8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6 月 20 日-2038 年 6 月 19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无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季节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担任国盾量子内部审计负责人
他公司兼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总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
限合伙)
合计 33,484.5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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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方式 0574-86855116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017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霞
出资额 12,5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HB5Q9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6 月 15 日-2038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无
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李霞
性别 女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担任国盾量子山东产品合作团队负责人
他公司兼职情况
-6-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总额 认缴出资比
(万元)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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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525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彭承志先生原为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担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员,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不再担任三家合伙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
近日,上述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
成后彭承志不再担任三家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赵勇不再担任
合肥琨腾普通合伙人。彭承志与三家合伙企业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故彭承志与三家合伙企业不再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合伙企业架构调整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变更完成后彭承志先生不再担任三家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赵
勇不再担任合肥琨腾普通合伙人,彭承志与三家合伙企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9-
- 10 -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彭承志持有公司股份 1,69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合肥鞭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00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宁波琨腾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7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彭承志及其三家合伙
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东增
持或者减持股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不再合并计算,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况。
- 11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13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
询。
- 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 15 -
- 16 -
- 17 -
- 18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国盾量子 股票代码 688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彭承志
名称 通讯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路800号创新产业园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C1楼301-2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路800号创新产业园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C1楼301-3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4
梅山七星路88号1幢
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系一致行动关系解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否 为上 市公 司
大股东(发行完成
实际控制人
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可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彭承志:持股数量:持股 1,692,000 股持股比例:2.11%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享有表决权比例:2.11%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合肥琨腾:持股数量:持股 3,403,000 股持股比例:4.24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4.24%
合肥鞭影:持股数量:持股 2,005,000 股持股比例:2.50 %
- 19 -
享有表决权比例:2.50%
宁波琨腾:持股数量:持股 750,000 股 持股比例:0.93 %
享有表决权比例:0.93%
合计持股比例:9.79%;合计享有表决权比例:9.7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彭承志:持股数量:持股 1,692,000 股持股比例:2.11%
享有表决权比例:2.11%
合肥琨腾:持股数量:持股 3,403,000 股持股比例:4.24 %
享有表决权比例:4.24%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合肥鞭影:持股数量:持股 2,005,000 股持股比例:2.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享有表决权比例:2.5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宁波琨腾:持股数量:持股 750,000 股 持股比例:0.93 %
及变动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0.9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不涉及股东增持或者减持股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
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彭承志原为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彭承志因担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员,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
不再担任三家合伙企业控制人,后经三家合伙企业经合伙人会议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议通过,对合伙企业架构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变更,变更完成后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彭承志不再担任三家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赵勇
时间及方式
不再担任合肥琨腾普通合伙人,彭承志与三家合伙企业不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
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2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 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 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 21 -
(本页无文字,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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