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
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原则上与其他
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
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
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该对外担保
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二、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