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当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其中监事陈剑钊以通讯方式参
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剑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任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换届选举。出席
会议的监事对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肖连菊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黄选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经本届监事
会提名的肖连菊女士、黄选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监事会前,现任监事将
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失去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身故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9104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并且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
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120 名激励对象(不包含 8 名离职人员)对应考核
当年(即 2022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96.13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
授予部分 27 名激励对象(不包含 4 名离职或身故人员)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2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2.5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作废已 授予 但尚未 归属 的限制 性 股 票 共 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含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授
予价格由 5.78 元/股调整为 4.80 元/股,授予数量由 1,296.00 万股调整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业务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硕士。曾任慧聪网音响灯光行业执行主编,广东
省网商协会秘书长助理兼信息部部长,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共事务经
理。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总裁办主任、非职
工代表监事。兼任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江西沃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廊坊奥
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肇庆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奥飞新能源有限公
司监事,奥恒世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监事,江门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 事,
广东奥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湛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奥飞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韶关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奥飞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监事,广州奥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阳
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百色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奥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监事,太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郴
州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清远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奥飞新能源有
限公司监事。
  肖连菊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应用专业,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硅谷软件技术学院学术老师,广州合才(教 育)
投资集团项目专员,广州尚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助理、客服专员,北京蓝汛
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员、客服工程师,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CDN
运营、客服主管。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内审专
员,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黄选娜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飞数据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