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8
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023 年 8 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第 2 项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王志军、王晓英、路牡丹、
路漫漫、焦秉柱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2 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
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
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
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
案的个数。
③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
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