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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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
正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黄桂莲、周荣、刘庆伟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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