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 6-1 号公司办公楼
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0.00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冰冰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1,028 99.9948 18,300 0.0050 3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补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姚佳、李聪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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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