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 22 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告,会议
资料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布,副董事长李振皓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
会秘书刘国芳女士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律师和陈治
铭律师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生和独立董事贝赛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7,851,966 99.9979 1,600 0.0021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丽芬、陈治铭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律师和陈治铭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