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和《江西煌上煌
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包括: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人员,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权价格为8.14元/股。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