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蒋美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对蒋美华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
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蒋美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余鹏翼 冯科 刘继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