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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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
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相关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通过公司公示栏公示了《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公示期
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通过书面、口头或电子邮
件等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
证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结合本次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监
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贡献的管理和技术骨干。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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