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30日收
到张茵女士出具的《关于亲属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函》,获
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张茵女士之母亲顾美君女士近期因操作失
误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元)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不含交易费用)
注:上述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7,391元。(计算方法:卖出交易均价×卖出交易数量-买入交易
均价×买入交易数量=37.800×500+40.500×500-31.918×500-31.600×500=7,3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美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张茵女士及其母亲顾美君
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本次股票买卖事项系顾美君女士误操作导致。依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
规定,顾美君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7,391 元全部上缴给公司。
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但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同时,顾美君女士对这次误操作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感抱歉,
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
过程中审慎操作,并将在今后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亲属的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公司将继续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一步加强《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规范本人
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
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