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新会
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
假设: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11月实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
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158,441,8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为
准);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528,139,623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
的变化;
(6)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520.75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136.74万元;
(7)分别按照假设一: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2年持平进行测算;假设二:2023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2022年增长20%(亏损减少20%)进行测算;假设三: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
减少20%(亏损增加20%)进行测算。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股本(股,期末) 528,139,623 528,139,623 686,581,509
假设情形(1):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0.75 -5,520.75 -5,520.75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136.74 -5,136.74 -5,136.74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1045 -0.0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1045 -0.08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973 -0.0973 -0.074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973 -0.0973 -0.0748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0.75 -4,416.60 -4,416.6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136.74 -4,109.39 -4,109.39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0836 -0.06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0836 -0.0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973 -0.0778 -0.059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973 -0.0778 -0.0599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3):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0.75 -6,624.90 -6,624.9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136.74 -6,164.09 -6,164.09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1254 -0.09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45 -0.1254 -0.09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973 -0.1168 -0.089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973 -0.1168 -0.0898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会
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仅为测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
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
相应增加,鉴于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一
定周期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
从而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控制公司
的偿债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能够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
供保障和动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广东新会美达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控制
公司的偿债风险,提升公司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
步提升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
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
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推动业务发展,积极拓展业务机会
公司未来进一步控制成本,研发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适用性和附加值。
通过合理调整及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新产品的产销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在开拓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拓展业务机
会,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
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
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
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
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若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存在不符之处,上市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
度进行修订。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
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分别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未
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