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旷洪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同意终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实施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推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
并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有关要求。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
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终止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实施 2023 年限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草案)
》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切实有效,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实施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本次激励计划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