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核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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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生 高明芹 俞俊利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