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主要系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
的利益,确保本次交易事项顺利推进而发生。本次交易价格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
商后确定,价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晓明、周德富、余显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