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48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86,142,806 67.4736 41,485,843 32.4948 40,200 0.03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控 股 股东
提 供 担保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程芳律师、吴晓朦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