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
荣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57,1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30%;上述股
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李荣群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714,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0.3732%。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李荣群先生将在窗口期期间停止减持
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荣群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
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李荣群 6,857,143 1.4930% IPO 前取得:6,857,143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李荣群先生 12 个月内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 价 交 减持合 拟减持 拟 减
计划减持 计 划 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 减 持 理价格 股份来 持 原
数量(股) 持比例
期间 区间 源 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 年 8
不超过: 个 人
不超过: 超过:1,714,285 股 月 21 ~ 按 市 场 IPO 前
李荣群 1,714,285 资 金
股 需求
超过:1,714,285 股 月 20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李荣群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李荣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
施及如何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
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