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保证公司监事会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
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会解除其职务。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以纠正;
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事会临时会议:
会例会或临时会议审议;
提出。
的三日前,送达各监事。会议通知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作出。情况紧急下,可通过口
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
代为出席。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
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签名或盖章。
的监事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权利,超出授权范围行使的,应为无效。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上(含)通过。根据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所审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内容主要包括:
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必要时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或发表公开声明。监事不
按前款规定签名,或不对其不同意见做出书面说明,也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或发表公
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有关规定,将监事会决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信
息披露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拟定。
十年,会议决议保存期为公司存续期。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