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 国泰君安关于国邦医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国
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国邦医药及子公司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资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3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83,823,5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730,131,395.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03,348.4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44,728,046.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募集资金
      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改升级项目            75,618.90     59,519.62
          头孢类产品新建/技改项目         20,002.90      18,032.58
      括   关键中间体项目              15,118.00      11,126.47
          医药制剂项目               15,825.00       9,742.88
      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96,087.97     78,056.26
          动保原料药项目               93,357.73     75,326.02
          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已终止]       205.60         205.60
      括
          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已终止]      2,524.64      2,524.64
      研发中心项目                    39,557.09     16,191.22
      括   动保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究部项目       24,676.42      7,695.84
               合计              264,472.81    192,089.99
     注:结合公司战略,市场趋势及产品市场竞争情况,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终止“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和宝
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公司证券部负
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及财务报表中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
收益在“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
结果为准。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欢       张征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邦医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