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沈根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华根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