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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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北京神州泰岳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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