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软件: 鼎捷软件 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3年-2025年)

证券之星 2023-07-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号:2023-07091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3 年-2025 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完善和健全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3 年-2025 年)》。
  一、制定分红计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计划的原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3 年-2025 年)》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和股票股利相结合方式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
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
小股东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情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展规划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表意见,如不同意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项、理由,并要
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
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项、理由,并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必要时可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 票股利
之和。
  因特殊原因如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 不能达
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现金分红条件、时间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必要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同时,
制订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当年利润较上年下降超
过 20%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或
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后提交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需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
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
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九)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决策机制
大变化,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回
报规划。
影响,或有权部门出台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下以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分红规划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表决。
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需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2023年-2025年)》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鼎捷软件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