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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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
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 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韩琼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
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江勇先生是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刘辉先生、江勇先生、周新春先生是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刘辉先生、江勇先生、周新春先生是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下列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
除外。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刘辉先生、江勇先生、周新春先生是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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