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英集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
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
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