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同意豁
免本次监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
要信息。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巩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并购使用,公司申请向控股股东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借款 2 亿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
每次公司有用款需求时需提前向旭阳控股申请,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1 年期 LPR 为 3.55%)标准上浮 50%执行,即本次借款利率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胜新能源”)、旭阳化学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之前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避免未来
发生同业竞争及信息化建设需要,拟增加与关联方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恒胜
新能源、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旭阳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北
京旭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由 15,100 万元调整至 40,700 万
元, 具体包括:
墨化工序等由受托加工单位恒胜新能源、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旭阳
控股持股 100%)完成,预计交易总额由 1.5 亿元调整为 2.1 亿元,交易各方将
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安排生产、结算及付款;
售,主要包括负极粉、增碳剂等产品,同时向翔福新能源提供能源介质的供应,
预计交易总额为 1.8 亿元;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或具体
交易合同、安排生产、结算及付款。
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持股 100%)采购原材料针状焦,预计交易总额为 1,500 万
元,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结算及付款。
阳控股持股 71.05%)向公司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服务,预计交易总额为 160
万元,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结算
及付款。
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控制的公司)采购自动化仪表类产品,预计交易总额为 40
万元,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结算及付款。
为简化上述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满足信息披露合规要求,切实方便实际工
作开展和生产安排,公司将与旭阳控股签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