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知;
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
确定以2023年7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45.50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8.83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
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7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83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4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