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3 年 7 月 27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年 3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93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元,发行数量上限为 75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
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
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AAA,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
的净资产为 84.56 亿元(2023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0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91%;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09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
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1,2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同期下降 96%-97%。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
系本期房地产结转收入减少以及房地产项目结转周期影响所致。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
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
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
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
所上市。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1,0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
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
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实
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
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振业集团 指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
本次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本期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
募集说明书 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董事或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监管银行 指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保证人 指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
债券持有人 指
期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指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0、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 振业 0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7.50 亿元(含 7.5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
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1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
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
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
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
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
(2023 年 7 月 27 日) 告
网下询价(簿记)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23 年 7 月 28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23 年 8 月 1 日)
专用收款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7%-3.7%,最终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15:00-19:00 之间将《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
件发送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
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
为有效。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15:00-19: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
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
联系电话:010-60840937;
申购邮箱:booking02@cmschina.com.cn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 ( T-1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 7.5 亿元)。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
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3年7月31日(T日)、2023年8月
(五)认购办法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
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
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
参与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8月1
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
投资者全称和“23振业0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
在2023年8月1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
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
责任。
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92882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021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
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
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参见《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赵宏伟
联系电话:0755-25863905
传真:0755-25863012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杨晓东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电话:0755-83081361
传真:0755-83081361
有关经办人员:范世淼、郭城、林持衡、陈乐迎、陈诚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方式递交
至簿记建档室,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人民币 7.5 亿元)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
式后,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15:00-19:00 之间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
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专业机构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 2)、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
件 3)递交至簿记建档室,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电话:010-60840937;邮箱:booking02@cmschina.com.cn。
申购人在此确认填写内容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
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构()本期债券承销机构的关联方,并做到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贵司对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区别,对于贵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具有专业判
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本机构不存在中
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以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
方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
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文件;
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专业机构
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
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
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专业机构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名称: ):
根据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您符合我司专业机构投资者标准,
我司将您认定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投资者确认栏签字
(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
证券经营机构告知栏
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机构投资者履行的适
当性义务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您的投资者分类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
不再符合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本机构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将本机
构认定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
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
投资者确认栏
本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面的区别,本
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规则。
投资者(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3: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债券产品相关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
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产品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拟购买债券产品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
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
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
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
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
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
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
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
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
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产品说明或公告
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
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
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递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请表》;
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新增的申购金额,非累计;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区间为5.00%~5.60%,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
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 2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但高于或等于 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4,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20%,但高于或等于 5.10%元,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10%时,该要约无效。
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询电话进行确认。
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电话:010-60840937;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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