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 嘉凯 公告编号:2023-05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643 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关
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
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
以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代码:000918
(三)证券简称:*ST嘉凯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年7月21日
(五)摘牌日期:2023年7月28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
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
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
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
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
证券”
、“主办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
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
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
业务。
(三)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
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
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
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
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
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
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
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五)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
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
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
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三)咨询电话:021-24267786
(四)电子信箱:ir000918@calxon-group.com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