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 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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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冠
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法规规定的禁止延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独立董事:陈玲;吴清池;张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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