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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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
《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两
项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此次公司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此次参与同比例增资是在满足
自身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合理的进行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探索和拓展具有
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相关股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拟收
购该部分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能万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
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
围发生变化,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庆理           刘春秀            李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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