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 庚星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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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3-055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 20.98%,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为 1.86%,短期涨
幅过大,累计换手率为 14.03%,平均换手率为 7.03%,超过前期水平;最新滚动市盈率
为 374.82 倍,静态市盈率为 180.15 倍,明显高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1.13 元/股。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短期涨幅过大,累计换手率为 14.03%,平均换手率为 7.03%,超过前期水平;最新滚动
市盈率为 374.82 倍,静态市盈率为 180.15 倍,明显高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
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
绩预计亏损约 1,969.6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约 1,958.97 万元。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新业务转型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今年来,公司确立以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产业为战略转型方向。目前,公司
在人员梯队建设、场地拓展、设备采购、电力工程、智慧平台建设等方面陆续取得进展,
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具体如下:
  充换电运营处于新能源汽车后服务市场,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景气度有较强相关性,
若未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不及预期,可能对充换电的总体需求与充换电运营服务的盈
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充电桩投建规模受限于场地与电网容量,且投建中如果设备、线缆、工程造价飙升,
将大大增加公司场站投资成本,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造成压力,存在充电桩建设不及预期
的风险。
  若竞争对手快速扩大服务规模,或未来新进入行业的竞争对手持续增多,市场竞争
加剧,都将给公司转型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处于传统行业,与目前尝试转型的领
域存在较大差异,面临跨行业经营管理以及资源整合的巨大挑战。目前头部充换电运营
商通过前期积累,尝试更具创新的商业模式,有逐步向能源、资源聚合服务商演变的趋
势,将挤压像公司一样的新进主体按传统运营的市场空间。
已逐步收缩煤炭(含焦炭)等大宗贸易业务规模。2023 年上半年,新能源充电业务尚未
产生收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 1,969.66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 1,958.97 万元。若未来
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则短期内存在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可能。
   (二)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2022 年末,公司存在应收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夏伟中”)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安排回
款、预付宁夏伟中焦炭采购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发货结算的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期末逾期焦炭合同的发货结算及应收款回笼。
   (三)股东股份质押、冻结风险
团”)持有公司股份 81,92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
质押、冻结状态。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 81,929,6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23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36)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称“上海杰宇”)持有公司 18,239,075 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8,228,000 股处于质
押、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 7.91%。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质押和司法冻结比例较高。公
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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