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
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经事后核查发现年报中部分
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第四节 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五)近三
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更正前: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如下:
   《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5 号):对江永康、王国忠、
花伟云、韦莉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 10 年内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姜义平、蒋建红、王正海、宋超、
刘斌、王凌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65 号):对江永康、王国忠、
花伟云予以公开谴责;对姜义平、蒋建红、刘斌、宋超、王凌予以通报批评。
(上证公监函{2022}0064 号):对陈劲杉、顾静娟、吴仕英予以监管警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47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2022}12 号):
对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对蒋建红、姜
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仕英、顾静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并对花伟云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兴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159 号):
对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予以通报批评。
  更正后: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如下:
  ......
定》({2022}122 号):对江永康予以通报批评。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澄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