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3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7月16日披露了《瑞
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363名激励对象共计1,312.00万
股。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36万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的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相应将回购价格由3.89元/股调
整为3.834元/股。
综上,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合计办理3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回
购价格均为3.834元/股。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380,24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
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回购
注销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由于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 36
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律师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调整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批准与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售期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