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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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帆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6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1,971,270.55 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5,388,729.45 元,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40 号)。公司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金额:万元):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体     总额          资金金额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体     总额           资金金额
      生产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年产 1,002 吨多肽试剂及医药中间
      体建设项目
      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发平台建设
      项目
            合计                   --    114,500.00   114,5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公司超募资金为 51,038.87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3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低于 30%)。公司最近 12 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15,300 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
币 15,3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 15,300 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行为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六、保荐人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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