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十三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
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
秀产业投资”
)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
化原则,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
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
助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控股子
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是为
满足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是
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
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应回避表决。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 立董事:
沈 洪涛 王 曦
谢 石松 刘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