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参与认购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通润装备”)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有利于保持通润装备股权结构的稳
定,公司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黄沈箭、彭溆、刘裕龙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