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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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大晟文化”)
 ? 本次担保金额:3,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
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及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对 2023 年度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
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授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 3,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宝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宝龙”)
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四川宝龙以其所有权处分的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88 号 2 栋 13 层 1305 号、1036 号、1037
号、1308 号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的基
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
   (二)被担保人名称: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四)担保金额:3,000 万元
   (五)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六)担保期限: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七)担保范围: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
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2.抵押权
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抵押
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及累计额度未超过公司审议通过的融资及担
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苹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946.4188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
商务中心 24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肥、燃料油;机械设
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
财务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投资管理;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策
划;体育赛事项目投资、策划、运营;艺术培训;游戏相关产品的技
术开发、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页设计;网
络产品的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影视文化项目策划、制作、发行(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8,188.47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7,524.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7,867.27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812.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466.48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6,859.5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6,274.6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7,881.65 万元;
公司 2023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4,386.8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4.3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四川宝龙投资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抵押权人与受
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担保范围
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最高额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从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二)担保范围
(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三)争议解决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抵押
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累计余额为 3,000 万元,为子
公司向上市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16.79%。公司及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也无其他对外担保情
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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