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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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5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上且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
公司向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
                           )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
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借
款,以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为 2022 年
公司对越秀产业投资(曾用名: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其中,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循环使用部
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
环使用的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
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利息从实际
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越秀
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
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公司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6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
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
秀产业投资 40.00%股权,越秀产业投资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
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
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
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亦不影
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为 400,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
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南沙城投大厦 1002
   注册地址:
房(自主申报)
      (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
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其 40%
股权;越秀产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秀产业投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088,784 万元,净资产 584,472 万元;2022
年实现各项业务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秀产业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1,148,339 万
元,净资产 591,243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各项业务收入 15,805
万元,净利润 7,091 万元。
   此外经查,越秀产业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越
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度将于
为 178,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6.63%,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778,066.8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 64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
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
越企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5,382,688 万元,净资产 2,338,944 万元;2022 年营
业收入 1,115,582 万元,净利润 21,27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万元,净资产 2,346,711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64,773 万
元,净利润-2,232 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已向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 300,000 万元。同日,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意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
公司本次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 、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资本,借款方越秀产业投资。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其中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
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
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
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
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
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
担保。
     五 、风险分析
  越秀产业投资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向
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产
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
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 、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
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虽然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
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
且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同意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产业投资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
的收益。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越
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是 2022 年公司对越秀产
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
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同日披
露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江苏越秀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
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2,200,000 万元,其中有 650,000 万
元额度将于 2023 年 8 月-9 月到期;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
额 为 416,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 、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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