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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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为 :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的分配方案一致。
未发生变化。
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QFII、RQFII 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8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利将于 2023 年 8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申请日:2023 年 7 月 24 日至登记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 咨询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咨询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电话:0571-8698777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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