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
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本次拟聘请的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资信状况
优良、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
客观性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崔成强、肖胜方、高峰